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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起重機械規程》對起重機檢驗時間有什么規定?答:(1)根據相關起重機標準的要求,普通起重機每兩年查一次。交付前,應對已經檢修、新安裝和重新選擇的起重機進行檢查。對于閑置一年以上的起重機,在重新使用之前;在暴風雨、和重大事故后,可能對強度、剛度、部件穩定性和機構重要性造成損害的起重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。 (2)定期檢查應根據工作量大、環境惡劣的情況進行,但每月不少于一次。一般應包括:正常運行時起重機的技術性能;所有保護裝置;管線、儲罐、容器閥、泵、液壓或氣動其他部件的泄漏和工作條件;掛鉤、掛鉤螺母和防松裝置;制動性能和零件磨損;鋼絲繩磨損和尾端固定;鏈條的磨損、變形和伸長;吊鏈、鋼絲繩及附件。 (3)定期檢查應根據工作量大、環境惡劣的情況進行,檢查周期應確定,但每年不少于一次。一般應包括:.(2)項定期檢查的內容;金屬結構的變形、裂紋和腐蝕,焊縫、鉚釘、螺栓等連接的主要部位的磨損、裂紋和變形;指示裝置的可靠性和準確性;動力系統和操作器等。 |